想了解南京亿颜美医疗整形医院?这些信息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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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2 21:44:40
56 评论
项目 |
详情 |
医院性质 |
私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5MA21UQYY07 |
成立时间 |
2020年07月01日 |
法定代表人 |
吴培福、袁帅、熊勇(不同信息来源提及)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94号201、202室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行政区划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化妆品零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医院管理;咨询策划服务;礼仪服务;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注册资金 |
500万元 |
主要项目 |
精雕隆鼻、无痕祛眼袋、唇部整形、纹眉、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美容皮肤科项目等 |
建筑面积 |
2631平方 |
床位数量 |
18张 |
生活污水环保措施 |
无环保措施,生活废水直接通过污水管排入市政排污管道 |
生产废水环保措施 |
医疗废水采取医疗废水处理器措施后通过污水反应箱消毒后排入市政排污管道 |
医疗固废处理 |
由南京汇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集中收集处理 |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 |
*042 |
行政处罚情况 |
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未按规定将植入类医疗器械的必要信息记载到病历等相关记录中,未按规订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使用未按规定办理...”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并给予行政处罚(未提及具体处罚结果) |
消费者反馈 |
植发无效不退款,消费者怀疑“亿颜美”虚假宣传 |
职位名称 |
薪资范围 |
学历要求 |
工作经验要求 |
岗位职责 |
任职要求 |
护士 |
10 - 15K |
大专 |
1年以内 |
能指导美容助理工作 |
- |
医美皮肤科医生 |
- |
本科及以上 |
- |
1. 负责为顾客提供美容皮肤科医疗服务,包括诊断、治疗;2. 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根据顾客的状况,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法;3. 与顾客进行沟通,解答顾客的疑问,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 |
1. 具有医学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拥有外科或皮肤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2. 具有丰富的微整治疗经验,熟练掌握各类针剂的注射;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4. 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医院的其他医务人员协作完成工作。 |
周边医疗机构 |
距离 |
地址 |
南京市口腔医院第五门诊部 |
1051米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庐山路94号 |
另一相关机构(信息未明确具体名称) |
1092米 |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98 - 2号 |
备注:
1. 法定代表人出现多个不同信息,可能是在不同时期有所变更,需进一步核实。
2. 行政处罚部分原文未明确具体处罚结果,仅提及立案调查和违规行为。
3. 周边医疗机构信息中,第二条未明确具体名称,需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确认。

术语解释: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相当于单位的身份证号。
2. 微整治疗:通常指通过非手术或微创手术的方式进行的整形美容治疗,如注射美容、激光美容等。
3. 植入类医疗器械:是指借助手术方式全部或者部分进入人体内或腔道(口)中,或者用于替代人体上皮表面或眼表面,并且在手术过程结束后留在人体内30日(含)以上或者被人体吸收的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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